人类简史开篇第一句竟内有乾坤,对比英
我们今天来谈一本畅销书。总觉得书籍的价值需要经过时间检验。
但以色列历史学家尤瓦尔·赫拉利的《人类简史》(Sapiens:Abriefhistoryofhumankind)是个例外
赫拉利是牛津大学历史学博士,但这本《人类简史》却从全新的自然科学角度进行了叙述。他不但文笔出众,而且讲故事的能力一流,居然把原本枯燥乏味的“人类学”讲得妙趣横生,征服了全世界范围内的大量读者,迅速成为各大畅销书排行榜的热点。
读这本书需要了解一些学科类单词,很多都是出国考试的常考词汇,而整个阅读的过程又会帮我们不断地强化这些背景词汇,查漏补缺,实在是课外阅读的必备良药。
首先我们要熟悉的是进化论(evolution),然后就是一些具体学科,比如:人类学(anthropology)、考古学(archaeology)、古生物学(paleontology)等等;还有一些细分词汇,比如人类学中一定绕不过的“智人”(Homosapiens)和“尼安德特人”(Neanderthals)等等。这些平时看起来晦涩高冷的单词,在科普书里却显得格外亲民,很容易记下来。
再来来看看这本书的行文。我自认为看过不少科普名著的……开头,但还是被这本书的第一页所吸引。作者把“时间线”和“学科线”交织在一起,用高度概括的文字把我们带入宇宙历史的长河,最后落脚到人类自身。
下面,我们以全书第一段话为例,来看看这本书的语言亮点,以及我们能从中学到什么。
先来看看网上通行的中文版翻译:
“大约在亿年前,经过所谓的“大爆炸”之后,宇宙的物质、能量、时间和空间才成了现在的样子。宇宙的这些基本特征,就成了物理学。”
是不是有点“无限宝石”的既视感?但似乎又有点怪,至于哪里怪,也说不出来。那么,我们来看看原文吧:
About13.5billionyearsago,matter,energy,timeandspacecameintobeinginwhatisknownastheBigBang.Thestoryofthesefundamentalfeaturesofouruniverseiscalledphysics.
对比之后可以发现,翻译总有缺憾,原汁原味总会漏掉几滴。其中最明显的一处,就是把“whatisknownas”翻译成“所谓的”,让人感觉有点莫名其妙。
这句话本来这样说就可以了:…matter,energy,timeandspacecameintobeingintheBigBang.为什么要在“大爆炸”前面加个whatisknownas呢?
其实这是一个极为常见的结构,语法上不用强行归类,我们暂且把它称为“what-描述从句”
是一个非常非常非常有用的工具,但很多人读过就忽略了,没有掌握它的精髓。
我早先向张满胜老师请教问题时,他提到了what从句的描述功能,在那之前我经常见到但从未认真思考过。张满胜老师是为数不多的真懂英语的中国人之一,在关键问题上指点几句就让我茅塞顿开,推荐大家去学习他的语法新思维系列丛书。
提醒一点,我说的“what-描述从句”不是ThisiswhatIwant.这种句子,至少结构上是有区别的。ThisiswhatIwant.把whatIwant去掉之后句子是不完整的,但我们要说的用法则不然。比如,ThisiswhatIcallmusic.把whatIcall去掉之后,句子依然完整:Thisismusic.
Thisismusic.ThisiswhatIcallmusic.
这两句话有什么区别呢?其实我觉得大家应该一眼就看出来了,第一句话就是在陈述“这是音乐”,第二句可以理解为“这就是我所说的音乐。”或者“这才是我称之为音乐的东西。”——我们可以把what看作thethingthat,所以句子变成:ThisisthethingthatIcallmusic.
现在,我们可以看出这个“what从句”的大致功能了。粗略来说,它是放在一个名词前面描述其特征或属性的,往往意味着这个名词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概念,或者和常规的认知有差别。比如,这句话中的music就可以有不同的解读。我们用一个电影场景来举例。
大家还记得意大利著名导演托纳多雷的三部曲《天堂影院》、《西西里的美丽传说》和《海上钢琴师》吧。我个人更爱前两部,但第三部中有一个场景我重看过十几遍,就是那段船上的“斗琴”戏。
电影刚上映的时候,很多人质疑蒂姆·罗斯(TimRoth)是否是主角的最佳选择,但如果大家看过《低俗小说》和美剧LieToMe,应该对他的演技很放心。至于艺术气质,我们也不能代替导演的判断。但无论如何,他还是出色地诠释了这位怪异的钢琴天才,并且完美演绎了和“爵士乐之王“的斗琴大戏。
这场戏是电影史上的经典,两人的琴技不断飙升,一路把气氛推向最高潮。有的观众在看完后表示精神得到了极大的愉悦和满足,迫不及待地要把这场戏推荐给其他人,并强调一定要听到最后一首曲子,因为“That’swhatIcallmusic.”而且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心中充满了优越感,潜台词是:“我推荐的这段才能被称为真正的音乐,你们以前听的都是……”
绕了这么远,我们再回来看看《人类简史》的第一句话,你能体会这个whatisknownas的用意么?
About13.5billionyearsago,matter,energy,timeandspacecameintobeingintheBigBang.
如果没有这个what从句,那么句子的大意是:“约亿年前,物质、能量、时间和空间在宇宙大爆炸中形成。”这句话看起来很和谐,好像没什么问题。但是否经得起推敲和挑刺呢?比如,“宇宙大爆炸”只是一种理论,虽然是科学界的主流共识,但毕竟没有确凿完整的证据链,也有相当多科学家不承认。
如果作者直接写…cameintobeingintheBigBang.会让人觉得“宇宙大爆炸”是一个毫无争议的事实,其实是不严谨的。但是,如果加上what从句就不同了。你可以把what看成thethingthat,那么这句话的大意就是:“约亿年前,物质、能量、时间和空间在(被称之为/我们称之为)大爆炸(的宇宙事件)中形成。”这样表述,其实暗示了“大爆炸”是当今学术界的一种称法,至于是不是真的发生过,以何种形式发生,目前只是人们的推测,还有待进一步证实。你看,这样是不是就非常严谨了?
所以,我们可以得出两个结论:
1、读懂了what从句,才能读懂这个句子,才算真正读懂了英文,否则只能学到“七分熟”,意义就不大了;
2、《人类简史》的通行中文版,在第一句话的翻译中是存在问题的(后面暂且不论),再次证明了很多老师反复强调的“再好的中文版也不能代替原著”的观点。你能看出这句话的问题在哪儿吗?
“大约在亿年前,经过所谓的“大爆炸”之后,宇宙的物质、能量、时间和空间才成了现在的样子。宇宙的这些基本特征,就成了物理学。”
我前面说了,“what-描述从句”是一个非常非常非常有用的工具,到底怎么有用呢?如果一个语法点能帮我们读懂、听懂大量英语句子(输入),就已经相当有用了;如果它还能帮我们解决口语和写作问题(输出),那就真的是非常有用了。
假设你在做一篇关于音乐的演讲,或者写一篇关于音乐发展史的文章,你想表达:莫扎特出生于奥地利。但你又担心这样表达不够严谨,因为他出生的地方现在是奥地利,但当时萨尔茨堡还归属于神圣罗马帝国,直接说他出生于奥地利会有问题。其实,我们经常遇到这样的表达问题,特别是跟历史有关的时候——“土肥原贤二不得不离开上海,前往当时的北平,也就是现在的北京。”你看,每次都这样说该多麻烦啊,读起来也觉得累。有没有既简洁又严谨的表达方法呢?我们以“莫扎特出生于奥地利”为例,来看看怎样巧用“what从句”四两拨千斤:
MozartwasborninwhatisnowAustria.
大家仔细看看这个句子,一个轻描淡写的whatisnow,显得自己既懂音乐又懂历史(其实可能啥都不懂)。这就是不动声色装X系列的最高境界吧!
祝大家读书不累,思考愉快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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