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读记哪本书值得你一读再读

读鲁迅重新成为我的起点

张丰

作为“最了解中国人”的作家,他的洞见永不过时。他充满“当下性”,甚至会时时刺痛我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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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硕士读的是中国现代文学,鲁迅应该是必须认真读的作家。但是,直到我读研二的时候,才决定认真读一遍《鲁迅全集》。年冬天的北京地坛书市,我花元买了一套二手《鲁迅全集》,扛回了学校。

那是我第一次认真读《鲁迅全集》。因为是二手书,有一种特别的感觉:前几卷都有这套书原主人的批注,用的是细细的铅笔,字体娟秀,我猜那一定是一位女性。她为什么要读鲁迅呢,有着怎样的故事?读到后来我有点得意,因为后面的几卷都没有批注了。我比她(希望是她不是他)读得更多。

读《鲁迅全集》对我来说有直接的收获,因为我的硕士毕业论文有相关内容。但是,毕业后,我没有再从事研究现代文学的工作,在毕业前夕,我把《鲁迅全集》卖给了一位同学,价格仍然是元。这让我感到自己赚大了,也感受到经典的价值,它是不容易贬值的。

年,我已经毕业4年,在网上和一位朋友聊天。她问我生日愿望是什么,我说,希望能再次拥有一套《鲁迅全集》。没想到,她当即就在网上下单买了一套,两天后就送到了我上班的地方。那时我租住在四川大学一个宿舍,下夜班后,我打车回去,但是从大门到住所,必须自己搬运——我流了和几年前一样的汗水。有一种奇妙的感觉,我似乎回到了当初的读书时光。

这套新版《鲁迅全集》,打折后是元。我已经参加工作,也不是买不起,但是不经意间一句话,却让我再次拥有一套崭新的《鲁迅全集》。和书有关的友谊,总是最单纯最动人的,我暗下决心,一定要好好通读一遍,才能对得起朋友这份心意。

接下来是我人生中最惬意的一段时光。我在报社上夜班,要在下午4点到岗。每天早上10点起床后,我在川大找一个教室,坐下来认真读《鲁迅全集》,到下午3点起身步行去报社,这样我每天都可以看5个小时。

为什么要读鲁迅?对我来说,最直接的原因是被朋友送书感动,必须读完才对得起她。这一次读全集和读书的时候有很大不同,那时是“专业”,要做论文,心中想着前人的研究成果,看能不能读出新意来。这一次没有任何人要求我读,也不需要做任何研究,完全回归“普通读者”本位。

正是在这种情况下,我接触到一个更可爱、更真实也更个人化的鲁迅,也就是“我的鲁迅”。读《两地书》中他和许广平的通信,感受到他作为一个读书人的浪漫、小气和胆怯。他是一个普通男人,有一点小心思,但是不太会谈恋爱。那时,他已经是一个名教授、名作家,但又多么笨拙,而这种笨拙又让人感动。

后来,我没有再从头到尾通读过《鲁迅全集》,但是几乎每年都会随便挑一卷认真读一下,包括他的日记。第一次读《鲁迅日记》的时候,心中装的是“现代文学史”,希望每一页都有深意。但是现在再读,就真的是读日记本身。他是怎么逛书店的,日常花销是多少,为哪些事生气,我获得的是一个生活化的鲁迅。比如,我读日记后得知,鲁迅在上海的时候,是喜欢喝咖啡的,而且是冰咖啡。

这些年读得最多的是《故乡》。这篇小说的一部分,曾入选中学课本,告诉我们少年闰土是多么单纯美好,而中年闰土则愚昧麻木,这都是旧社会的错。如果读完全篇,你会发现小说中“我”的悲哀。他在故乡中看不到希望,但是又不愿意绝望,于是再次出发,到大城市寻找答案。

我把《故乡》看成是中国现代“还乡记”的鼻祖,到现在为止,都没有作品真正超越它。鲁迅在故乡中看到的景象,和今天我们从大城市返回农村老家看到的,有什么根本性不同吗?并没有。我们看到的仍然是观念和人之间的隔阂,仍然是童年的消逝和成年人沟通的困难。这篇小说是年写的,已经超过年了,但是中国人仍然没有走出“故乡”。

鲁迅重新成为我思考的起点。我已经忘记自己曾把读鲁迅当成专业,而只把它当成常读常新的日常读物。有一阵子,我想写一个系列的“鲁迅专访”,就很多热点新闻事件求教于他,相信他老人家会给出精彩的答案。他当然不知道互联网是何物,但是作为“最了解中国人”的作家,他的洞见永不过时。他充满“当下性”,甚至会时时刺痛我们。

生活的事实是什么

林蔚

毛姆对人性复杂度、生活多样化和命运不可知的洞察细致入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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虽然评论家们围绕着一句“二流里的高手”,至今仍在为毛姆的文坛地位争论不休,但依旧不妨碍我对毛姆的热爱。比如这本译林出版社的《毛姆短篇小说精选集》,即便我对情节已了如指掌,但时读时新,在不同年龄境遇下读来,总会有不同的感悟。

精选集里的故事发生在不同国度,景色迷人的大溪地,风情浓厚的南洋,热情明媚的意大利,等等。人物也是形象各异,搏命谋生的舞女,傲气的流浪汉,转变人生轨道的银行经理……23个短篇勾画出一幅异国市井长卷。然而除去异国情调的舞台,撕去风格迥异的外表,你看到的是角色深处赤裸裸的真实人性,或贪婪伪善,或高傲正直,有对欲望的追求,也受伦理的克制。你会不由自主地联想起身边某个人物,甚至是自己。

比如《午餐》里那个言不由衷的贪婪妇人。“我”和有过一面之缘的女读者久别重逢,前尘往事顿时涌上心头。囊中羞涩的“我”当年被恭维着去请客,结果这个“只吃一道菜”的女读者“只吃”了头等鲑鱼香槟龙须菜鱼子酱,吃掉了“我”整整一个月的生活费。生活里也常会遇到这种似曾相识的人吧?但一看到结尾,读者就感同身受地拍案大笑起来。“你暗自得意地看着这个结果也还是可以原谅的。今天她体重三百磅。”

毒舌是毛姆的拿手好戏。但只将刻薄作为其特色,未免太过肤浅。毛姆的厉害之处在于,他常以第一人称进入故事,冷眼旁观,娓娓道来。有时候情节是平淡的,甚至有点絮絮叨叨,但不经意间一个峰回路转,令你心中猛然一颤。

《狮皮》就令人感慨万千。伪造身世的小混混罗伯特搭上了有钱的寡妇,摇身一变成了上流社会里的“绅士”,结果在一场火灾中为了救一只小狗而葬身火海。

毛姆的文字是犀利的。“假装了这么多年的绅士,结果都忘了这完全都是在作假了,最后他已经身不由己,只能按照他那个愚蠢、死板的头脑中认为一个绅士必须如何行动的标准来行动。他已经分不清作假与真实之间的区别,他已经把自己的生命牺牲给了一种伪造的英雄主义了。”但尖刻中仍有悲悯和宽容。在结尾,唯一知道罗伯特真面目且冷嘲热讽过的浪荡子哈代说了一句话:“弗雷斯捷太太,他是个真正豪侠的绅士。”

这是我热爱毛姆的另一个原因。他的故事和人物从来不是非黑即白的,一件事可以是温暖的也可以是恶毒的,比如因追求爱情最后家破人亡的《美德》;一个人可以同时卑微又骄傲,比如《流浪汉》。毛姆对人性复杂度、生活多样化和命运不可知的洞察细致入微。

所以我们从相似的故事背景看到完全不同的结局走向。《爱德华·巴纳德的堕落》说的是要去大溪地大干一番事业的城市青年爱德华堕落了,他抛弃了当初的雄心壮志和世俗的成功标准,融入当地的悠闲生活,乐不思蜀了。“我希望我过的是朴实、宁静、幸福的生活。尽管没有什么大作为,我将也是在‘美’中过此一生。你是不是认为我满足于这一些东西太没有志气了?我们知道,假如一个人得到了整个世界却丢失了自己的灵魂,那他是没有什么意义的。我认为我已经获得我的灵魂了。”而在《吞食魔果的人》中,同样是逃离文明世界隐居海岛的原银行经理威尔逊,遭遇的却是凄凉结局。这个“勇于掌握自己人生轨迹的人”在得意尽欢了25年之后,年金保险到期。但威尔逊的意志已变得软绵无力,最后死于穷困潦倒。

人生是没有标准答案的,就像《生活的事实》。父亲亨利非常苦恼,因为他的忠告孩子一条都没有遵守,结果却堪称完美。“命运无权跟人玩这样的恶作剧。”亨利气呼呼地向老友们寻求答案。结果谁都没法告诉他。

生活的事实是什么?毛姆不动声色地讲述着世间百态人情冷暖,最后把思考留给了读者自己。

《我要做好孩子》:努力活出理想的模样

安纳

金铃的故事于她走进考场的那一刻收尾,可每个被她吸引和打动的孩子,终究会走过故事定格的时间,奔向“金铃长大后可能经历的人生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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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复阅读一本书的目的和契机很多,有时候我们是为了在黑暗中“追光”,想从一本好书里持续获取营养和前行方向;也有时候,我们仅仅是为了毫无意义地“晒晒太阳”,在不同年龄阶段读同一个故事,让飞逝的时光留下浅淡而温暖的刻度。

小学时,我从父母的书架上翻到一本彼时的畅销新书:作家黄蓓佳的《我要做好孩子》。这本被归类为“儿童文学”的长篇小说,竟成了我后来反复阅读的书目之一。

《我要做好孩子》以6年级小学生金铃的“小升初”冲刺倒计时为背景,讲述这个学习成绩中等,但机敏、善良、正直的女孩子,在这一年与家人、老师、同学共同经历的故事。

我第一次翻到这本书时,距“小升初”冲刺还有两年,可以说,那会儿日子还算轻松愉悦,并不能完全理解冲刺的紧张感。但是,作者的文字是那么鲜活有趣,我抱着读幽默故事的心态,如饥似渴地读着那个比我“年长”的金铃色彩缤纷的生活。

在6年级堆积如山的作业里,金铃一边吃力地应付她不擅长的功课,一边小心翼翼地在学校和家庭的微小“夹缝”里维系、寻觅生活的乐趣。她会在放学路上抱一抱小吃店主人养的猫,去外婆家和奶奶家尽情享受美食,在最喜欢的写作文时间书写真诚心声,或者是把同学丢弃的蚕宝宝带回家养起来,并满大街寻找桑叶……

作家黄蓓佳仿佛在每个小学生头上安了“监控”,一个玩心颇重的孩子真实的心思被她拿捏得无比精准。作者富有魅力的文字,让当时酷爱看故事的我“重刷”一遍又一遍,甚至吃饭都要摆在碗边看。

等到终于进入6年级,感受到“小升初”骤然升腾的压力,我也因此更能懂得那个女孩的精神世界。比如,在那样一个家长比孩子更加恐惧“落后”的时间段,孩子看到一张偶尔考砸的试卷,内心的悲伤和焦虑感是来自回家后“乌云密布”的晚餐;一篇写得很尽兴的漂亮作文,或许看似对升学“无用”,但能给孩子带来极大的精神满足。

《我要做好孩子》里金铃的故事于她走进考场的那一刻收尾,可每个被她吸引和打动的孩子,终究会走过故事定格的时间,奔向“金铃长大后可能经历的人生”。

年岁渐长,进入中学、大学,我又屡次重读《我要做好孩子》。我开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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